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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时间:2022-09-23 发布人: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

9月2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勇主持召开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会议邀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王公龙作《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的权威著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体会》专题辅导报告。
王公龙从深刻理解第四卷出版的历史背景与重大意义、系统把握第四卷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色、深入学习第四卷的重大判断、在学懂弄通做实第四卷精神上下功夫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市检察院有关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和青年干警代表紧密结合第四卷学习体会和检察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视角作了深刻的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表示,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论述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检察工作实践成果。
陈勇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习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坚持原汁原味学,精读原著、深研原文、细悟原理,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融会贯通学,把学习第四卷同前三卷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要坚持联系实践学,切实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陈勇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对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特别忠诚落实到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的行动上。要对标“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能级,在工作中突出“新”和“深”,探索具有检察特色和突破性的服务措施。要对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宗旨意识和人民情怀,把检察工作“为人民司法”,切实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和司法行为中。要对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市人大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要对标“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向严紧实,深刻汲取陈旭、张本才等案件教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局级干部,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沪东、沪西检察院检察长和部分青年干警代表参加会议。